依據:交通部航港局115年6月10日航安字第1152011339號函說明辦理。
說明:
一、因應日本與菲律賓啟動專屬經濟海域劃界談判,中共片面宣布於115年6月7日起至臺灣東部海域執行「海上交通專項執法行動」。
二、我國在東部海域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「專屬經濟海域」 相關規範所賦予的各項主權權利,中共無權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內,對任何自由航行的船舶採取違法行動,我國船舶對於中共公務船廣播與詢問無須理會,請維持正常航行,倘遇中共公務船接近、企圖登檢或跟監等行為,請勿停船受檢,並立即向我國海巡艦艇方向航行,同時透過無線電或其他通訊方式(如撥打118專線)向海巡署及海岸電臺通報,另請於安全無虞下,協助通報中共公務船動態位置,以利應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