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,高市海二字第10531628700號函通知,自105年7月1日起將回復依據「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收費類目及費率標準」徵收,遊艇(帆船)每船噸每日將以新台幣20元計收,詳情請見公告附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