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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7年3月15日臺教體署競第(三)字1070007588號函准第十一屆第1次理、監事選舉名册,總投票人數為160人。

 

一、辦理目的:教育部體育署為推動運動指導員制度及落實選手職涯照顧政策,鼓勵企業聘用體育專業人員擔任運動指導員,以帶動職
  場運動風氣,促進職工運動健康。為協助體育專業人員勝任運動指導員職務,開辦運動指導員培訓課程。結訓學員將頒發培訓證
  書,納入運動指導員資料庫,協助媒合至企業就業。

二、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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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五, 09 二月 2018 23:00

本會組織章程

經本會113年11年22日第12屆第3次會員大會通過

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授體字第1140002174號函備查

內政部114年3月25日台內團字第1140104008號函備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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